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交通运输正文

电梯事故频发 电梯安全遭质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83
电梯事故频发  电梯安全遭质疑   近日,电梯安全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从5月4日到16日,湖北宜昌、陕西西安、广东深圳、云南玉溪相继发生电梯致人伤亡事故,三天四起电梯安全事故,刚发生一起一位女护士被夹断头的事故,之后又有一位老人在某商场电梯也发生意外,日前又有报道指5月19日在某商场中,一位7岁小女孩的3根脚趾被电梯夹断,这些突如其来的灾祸不得不让人质疑我们日常用电梯的安全性。然而,目前电梯制造行业的发展前景又是怎样的呢?
  
  随着电梯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型电梯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电梯生产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电梯品牌迅速崛起,逐渐成为电梯行业中的翘楚!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是电梯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历史数据回归分析显示房地产投资与电梯需求相关性很高。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商业性房地产投资增速会有所放缓,但是“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将提升对电梯的需求量,同时大量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节能改造更换和出口都将推动我国电梯的产量。据前瞻网分析预测,到2015年我国电梯产量有望突破75万台/年翻倍,其增长速度保守预测在20%左右。
  
  大厦越来越高,电梯越来越多,电梯使用越来越频繁,安全事故也越发成为了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电梯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使用管理环节,此前,小编查看了《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其中第七章-监督检查中第四十九条这样写道: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监察管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重点安全监察计划,实行电梯分级分类管理,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超高层建筑、重大社会活动场所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具体抽查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大力推进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加强抽查考核,实施工作质量“末位淘汰”是防止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同时,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应当开展和参与有关电梯安全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当然,频频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也给广大电梯生产制造厂家敲响了警钟:“电梯安全,重于泰山”!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