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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规划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9 浏览次数:72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制定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于3月22日正式对外印发。
  
  《规划》提出,经过10年的努力,使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产业集群形成规模,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国和强国。
  
  据了解,目前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年销售收入已超过300亿元,占世界市场份额近7%,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集聚度的产业区。我国已基本实现浅水油气装备的自主设计建造,部分海洋工程船舶已形成品牌,深海装备制造取得一定突破。此外,海上风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装备初步实现产业化,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化学资源开发初具规模。
  
  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2015年,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2020年,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以上。
  
  根据《规划》部署,未来将结合我国海洋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现有装备工业总体布局,在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江苏苏中地区—上海—浙江浙东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深圳—广州—珠海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培育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具备总装建造、修理改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规划》强调,未来将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开展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实施强强联合,规模化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支持大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石油等上下游企业以战略联盟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适当延伸产业链,在上下游产业实现战略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增强抗风险能力
  
  与此同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规划》还进一步明确,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企业联合开展装备的研发和创新,鼓励合资成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企业创建国际化营销和服务网络,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创建国际知名品牌和企业。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到境外设立公司,并购或参股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设计公司与境外研发设计机构、知名企业开展合资合作、联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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